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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悉,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,起草人前往北京、上海、江蘇等地中止調查,對壓力表校驗器的消費、運用和可追溯性中止了大量調查。目前,壓力表校驗器制造商主要分布在北京、上海、西安、江蘇等地,消費企業(yè)多為中小企業(yè)。普遍應用于壓力表檢定/校準機構、各類壓力表制造商、產質量量檢測站、科研機構等單位。
當前,多數計量技術機構都需求對儀表中止校驗,但是對儀表校驗項目并無統(tǒng)一標準,而僅對密封中止校驗是對第三方儀器校驗效勞的規(guī)范和懇求,一方面,國度有關部門要制定相關規(guī)則,使校驗機構具有相應的資質。此外,還要確保校準效勞公平、科學、權威。
那么,計量用具儀器校準需求哪些資質呢?
企事業(yè)單位按照JJF1033《計量標準考核規(guī)范》樹立并取得相應的《計量標準考核證書》,可以對企事業(yè)單位中止內部非強迫性檢定或校準。在內部中止強迫檢定的,必需得到當地質量技術監(jiān)視部門的批準;經過CNAS評價,可獲得非強迫性檢驗的計量用具,并可用于相應項目的校準。
根據JJF1033《計量標準考核規(guī)范》,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授權機構樹立并取得相應的《計量標準考核證書》和《社會公共計量標準證書》,經JJFL069《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(guī)范》計量授權考核,取得《計量授權證書》,可以對相應的項目中止內外強迫檢定和非強迫檢定。